作为一名财务人员,经常会遇到公司采购商品赠送给客户的情况,例如节日礼品、促销活动赠品等等。这看似简单的行为,在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方面却需要格外注意。本文将从个人角度出发,详细讲解外购商品赠送给客户的账务处理、税务申报以及相关注意事项。
一、账务处理

外购商品赠送给客户,在账务处理上需要分两个步骤:
1. 外购商品入库
借方:库存商品
贷方:银行存款/应付账款
例如:公司以10,000元的价格采购了一批商品,这笔款项通过银行支付。则账务处理如下:
借方 | 贷方 | 金额 |
---|---|---|
库存商品 | 银行存款 | 10,000 |
2. 赠送商品
借方:销售费用/管理费用
贷方:库存商品
需要计提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:

借方:销售费用/管理费用
贷方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
例如:公司将采购的商品以6,000元的价格赠送给客户,该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%。则账务处理如下:
借方 | 贷方 | 金额 |
---|---|---|
销售费用 | 库存商品 | 6,000 |
销售费用 |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 | 780 |
二、税务处理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的规定,企业将外购货物无偿赠送给客户的行为,应当视同销售,计缴增值税。
1. 视同销售的增值税
计税依据:视同销售的增值税应按照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计算。
进项税抵扣:企业可以抵扣该商品的进项税额。
税务申报:企业应在当期增值税申报表中,将视同销售的增值税额计入“销项税额”栏。

例如:公司将上述采购的商品以6,000元的价格赠送给客户,该商品的进项税额为1,300元。则企业需计提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:
销项税额 = 6,000元 × 13% = 780元
2. 企业所得税
视同销售收入:企业将外购货物无偿赠送给客户的行为,应视同销售收入,并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。
成本费用:企业可以将该商品的实际成本费用计入企业所得税的成本费用。
三、相关注意事项
发票开具:企业应为赠送的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,发票内容应如实填写。
市场价格确定:在确定视同销售价格时,应以同期同类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为准。
客户类型:如果客户为个人,企业还可能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
记录保存:企业应保存赠送商品的凭证,如采购发票、赠送清单等,以便日后税务检查。
四、案例分析
假设公司购买了一批价值10,000元的商品,并将其中价值6,000元的商品赠送给客户。该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%。
1. 账务处理:
借方 | 贷方 | 金额 |
---|---|---|
库存商品 | 银行存款 | 10,000 |
销售费用 | 库存商品 | 6,000 |
销售费用 |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 | 780 |
2. 税务处理:
视同销售收入:6,000元
计提的增值税销项税额:780元
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:1,300元
3. 企业所得税处理:
视同销售收入:6,000元
成本费用:6,000元
五、总结
企业将外购商品赠送给客户,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,并视同销售。在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时,应注意相关规定,并做好相关记录,以备日后税务检查。
您可以分享一下您在处理外购商品赠送给客户时遇到的问题吗?